释义 |
律师分析: 有效承诺的条件包括:作出承诺的人必须是要约指向的受要约人;如果不是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要求,承诺通常要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并且承诺须在要约所确定的承诺期限或其他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的内容原则上必须和要约内容一致而不能对后者作实质性变更,否则会构成新要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