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⑴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⑵机械、绝缘、吊索具的强度不够;⑶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缺陷;⑸施工区域环境不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