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北京如何领取失业金 |
释义 | 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和领取标准是什么?收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在北京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是什么?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失业人员;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北京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如果想领取失业保险金,应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同时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1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3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6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9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012元发放。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728元调整到848元。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等文件,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北京失业保险金缴费比例: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2%。(农民工个人不缴费)缴费基数每年4月核定,根据上年月平均工资(下限为社平工资40%,5年过渡到60%;上限为社平工资300%)核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第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 (一)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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