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应当按照不同的税率来交税,例如个人的综合所得应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利息、股息等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之后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该税率即可计算出要缴税的数额。 法律客观: 《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 工资 、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 法规 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