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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政协有什么实权职能?
释义
    法律分析:
    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工作的若干意见 》 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工作
    1.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工作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既要保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作用的发挥,又要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旁听案件庭审工作应坚持依法规范与突出实效相结合、旁听庭审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的原则。
    2.各级人民法院应建立与同级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增进人大和政协对旁听案件庭审活动的重视与支持,共同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工作。
    3.各级人民法院应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工作作为人民法院接受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并结合本地实际,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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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3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