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参会人数要求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时,实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赞成票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一半。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六条 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