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债是免税还是不征税 |
释义 | 国债是免税的。 根据税法对于个税的相关规定,对于个人或者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免税的范畴。 国债是债的一种特殊形式,同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从法律关系主体看,国债债权人既可以是国内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而债务人一般只能是国家; 2、从法律关系的性质看,国债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较多地体现了国家单方面的意志,尽管与其他财政法律关系相比,国债法律关系属平等型法律关系,但与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则又体现出一定的隶属性和国家政策性,这在国家内债法律关系中表现得更加明显; 3、从法律关系实现来看,国债属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以国家信用和国家财力作为担保,一般不再需要其他特别担保,债权债务关系容易实现。一般来说,国债到期国家财政会足额偿还本息,因此,其风险很小甚至可以说没有风险。 综上所述,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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