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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房子卖了拆迁还能要回吗
释义
    农村房屋卖给城里人,无任何文字合同,能要回来吗?答案是肯定的,只要你不要脸,完全可以反悔,而法律支持你这种不要脸,因为农村房屋卖给城里人,本身就不合法,法律不支持不合法的事情,因而只能支持你这种不要脸的反悔了。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获取使用权。但农村房屋是私有财产,可以买卖,也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还有一项政策叫地随房走,就是为了通过继承等合法行为取得农村房屋的人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为了不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向非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所以国家的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政策是不允许城市人到农村购买房屋。
    根据这一政策,农村房屋卖给城里人,即使签订了合同,该合同也不受法律保护,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所以,根据法律认定,房屋的产权还是农村原房主。这种现象,其实在农村广泛存在,只要双方乐意,不办理房屋过户,也没人去干涉。但是,一旦遇有拆迁等事项,可能使农村的房产价格大增,这时候卖主就可能后悔,引起纠纷。
    这种纠纷一旦发生,就有可能诉诸法院。法律不支持违法的买卖,只能判定买卖合同无效,房子归还原房主,原房主返还买主的购房款,并应该附加利息。如果买主对房屋进行了修缮,还应该付给买主一定的补偿。但是,总体来说,卖主的反悔,一般能够要回房子。
    对于没有任何文字合同的买卖,那打起官司来,买主就可能更吃亏了。虽然口头约定也算约定,但是因为没有任何文字合同,买主如何付款,付了多少,可能就没有证据,这时候就只能看卖主的良心了。因为没有合同,更没有过户,房子自然还是原房主的,如果买主已经进住,卖主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要回房子。但是这种做法,其实真是不要脸的做法,因为买卖是双方自愿的,又不存在强买强卖的事情,言而无信的行为,应该受到鄙视。不过,利益驱使下,往往还真会有些人会做出不要脸的事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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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0: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