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哪些情况下,善意取得不适用? |
释义 | 无权处分人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所占有的他人财物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可以取得该物的所有权,而原权利人则丧失了所有权。但并非所有的无权处分都可以适用善意取得,主要有禁止和限制流通的动产;须经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被查封的财产;盗窃物和遗失物。因此,善意取得要符合一定的构成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无权处分人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所占有的他人财物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可以取得该物的所有权,而原权利人则丧失了所有权。不能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况主要有:禁止和限制流通的动产;须经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被查封的财产;盗窃物和遗失物。 一、无权处分善意取得 可以。善意取得是无权处分的一种表现形式,意为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善意取得要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拓展延伸 无权处分善意取得是否可以?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75条规定,无权处分善意取得可以被认可。善意取得是指在无权处分的情况下,取得人通过合法手段取得他人财产权的行为。根据该条规定,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因此,善意取得可以被认可,但应当满足无权处分人和受让人均为善意,且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系通过合法手段。 结语 无权处分人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所占有的他人财物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可以取得该物的所有权,而原权利人则丧失了所有权。不过,无权处分善意取得可以适用的情况主要是: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且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不符合以上构成要件,则无权处分善意取得不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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