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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保险人白血病未告知,重疾险拒赔是否具有合理性?
释义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双方共同签订的合同,保险公司在合同中明确了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的义务,若被保险人故意隐瞒属于应当如实告知的情形的事实,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保险公司在拒赔时应当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若保险合同对于被保险人隐瞒疾病的情况有明确规定,则保险公司拒赔是具有合理性的。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条:保险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以投保人为一方,保险公司为另一方,订立并载明在保险单中,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间内按照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或者其他权益。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等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合同订立或者延续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异议。
    3.《合同法》第十五条: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隐瞒已患重大疾病的情况,则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结论: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故意隐瞒已患白血病的情况,则保险公司拒赔是具有合理性的。因此,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以免因此导致保险公司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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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6: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