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给员工交纳年金不可以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税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2、税金指销售税金及附加。六税一费即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3、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