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房屋登记程序中,没有“临时房产证”。如果你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或者损毁,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房屋登记机构查询,履行补发程序。如果因其他业务需要房屋产权证明,可以由房屋登记机构出具产权证明,次证明具有法法定效力。 法律分析 在房屋登记程序中,没有“临时房产证”。如果你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或者损毁,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房屋登记机构查询,履行补发程序。如果因其他业务需要房屋产权证明,可以由房屋登记机构出具产权证明,次证明具有法法定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