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宿州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一、宿州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流程怎么走 1.受理:申请单位或个人备齐申请材料后,交至各市科技局,由各市科技厅统一推荐到科技厅窗口(省政务服务中心三楼5号服务厅)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审查: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根据申报单位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赴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召开专家评审会。综合现场勘查及专家评审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出具审查意见。 3.决定:省科技厅根据申请材料、现场勘查情况以及专家审查意见,按照审批授权,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审查意见合格的,省科技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审查意见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整改要求,申请人整改好后重新报送申请材料;审查意见基本合格,但存在一定问题需整改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整改后,将整改材料报送窗口或网上补充,整改合格的,省科技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4办结、送达:省科技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在省科技厅网站公布孵化器认定目录。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宿州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办理材料 省级孵化器认定申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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