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北区外地户口积分入学申请是需要提交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则要提供试点镇、街道的居住证。新北区外地户口积分入学必备材料: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3.在试点镇、街道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合法购买手续;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试点镇、街道的居住证;4.户籍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村(社区)、镇(街道)、县(市、区)三级证明材料5.申请人子女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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