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市退休金包括什么 |
释义 | 天津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退休金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或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企业制订的退休办法,应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使其老有所依,对社会的安定和提高企业效益均有益处。退休金算法具体情况可直接咨询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天津市职工退休金计发办法1998年1月1日我市实行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按照以下规定的月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一)基础养老金以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年限计算,缴费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截至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1%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工资指数平均工资指数=(a1/A1+a2/A2+……+an/An)na1、a2、……、an为本人退休前1年、2年、……、n年的月平均工资(退休前1年至n年的月平均工资,以退休当年至退休前n+1年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准);A1、A2、……、An为本人退休前1年、2年、……、n年的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n为企业和职工按规定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2、在计算本人平均工资指数时,每一年度的工资指数和平均工资指数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截至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以“年”作为计算单位,不满1年的月份除以12,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计发月数按照国家规定,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天津中人退休金何时补发 天津市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没有出台。2017年4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出《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从2017年1月1日起,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要求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当前,天津市的具体方案还没有发布,如何调整,什么时间到位还不明确,请耐心等待。 天津市社保基数 2020天津还未公布社保缴费基数,所以继续沿用2019年的标准。(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364元和17613元。(二)2019年5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3364元至17613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3364元。1至6月已按照7073元标准缴纳2019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可以按照最高不超过17613元的标准,补缴5至12月的缴费差额。(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3364元。其中:1至6月已缴纳2019年全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调整前的补贴基数给予社保补贴。(四)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3364元。(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3364元。(六)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5871元。有关人员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一)民政管理退休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7598元(含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注资额)。(二)安置在本市的军队退休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为17815元,其中12037元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778元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三)中央及外地驻津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分别为807元和4084元。 天津市办理健康证地点 办理地点如下: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河东区华越道6号电话:(022)24333401天津市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古田路9号电话:(022)24340563天津市塘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福建路43号滨海新区天津市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一经路15号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赤峰道124号天津市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鞍山道129号天津市河西区疾病控制中心地址:平江南道23号电话:(022)28133000天津市北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医道)地址:北医道46号电话:(022)26811666天津市河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正义道附近 天津市劳动法产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在全国范围内均适用,因此天津市也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天津市东丽区产假多少天 1、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30日;3、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4、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法律规定:《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农村居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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