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虚开增值税发票 |
释义 | 虚开增值税发票是犯罪行为,没有好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行为方式有以下四种: (一)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但为其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二)为自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本身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却为自己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三)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在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与要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沟通联系、牵线搭桥的行为。 一、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如何处罚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判刑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一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五千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十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五万元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五十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三十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 二、虚开增值税不起诉条件 (一)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二)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三)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四)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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