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有撤销权的前提是什么? |
释义 |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前提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存在不当处分财产或者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债务人主观上存在恶意等。 一、行使撤销权需要什么条件? 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1、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 3、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 4、撤销权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 《民法典》第538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低价租赁适用撤销权吗 低价租赁不适用撤销权。不低价转让债务人资产,不构成恶意转让资产,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条件是: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财产处分行为;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4、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债权有害; 5、债务人和第三人主观上是恶意的。 三、利害关系人已经履行撤销权吗 利害关系人一般不可以行使撤销权,债权人的撤销权只能由债权人行使。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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