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继承过户流程 |
释义 | 房产证继承过户流程如下: 1、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流程时,首先应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办理时,继承人需缴纳一定的继承权公证费,费用一般为收益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完成后即可办理房产继承登记手续。 2、继承人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填写房产继承过户申请表,并连同继承权公证书原件、继承人身份证、房产证、契税缴纳凭证、房屋平面图等所需材料一并上交,房地产管理部门收到后即可进行继承登记。 3、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的时候,需要缴纳相关费用,其中就包括了测绘费、手续费与印花税,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进行收费时,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继承人办理时应按规定缴费。 4、接着继承人就可以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了,办理时,继承人需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继承权公证书等相关材料上交至登记机构,并缴纳所需税费,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会通知继承人上门领取新的房产证。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交的材料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判决书; 7、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8、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异意转移的意见书。 综上所述,继承房产过户,先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有所有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就签署放弃继承协议,一起签字做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申请不动产登记。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九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完成的,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相应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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