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威海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
释义 | 威海公积金提取出来的方法如下: 1、现场办理流程: (1)咨询服务大厅或向网站查询提取条件; (2)根据提取条件准备相应资料; (3)提交维修大厅批准; (4)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委托银行向个人账户支付,不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申请人; 2、网上办理流程: (1)咨询服务大厅或向网站查询提取条件; (2)根据提取条件准备相应资料; (3)登陆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选择网上服务大厅个人权利网上申请; (4)联系相关贷款银行账号,按流程填写贷款合同号等信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办理商业住房贷款审核通过后,相关公积金可直接汇入上述相关银行的账户。 公积金提取条件: 1、公积金账户余额要求: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大于等于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最低提取金额; 2、提取事由:公积金支取必须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提取事由,例如购房提取、大病医疗、子女教育等; 3、缴存时间要求:公积金账户必须满足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缴存时间要求,一般要求个人公积金账户至少缴存满6个月,具体时间标准可能略有不同; 4、相关证明材料:公积金支取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购房提取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等材料,大病医疗提取需要提供医疗证明等材料。 综上所述,威海公积金提取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准备相应的资料,不同的提取条件对应的资料也不相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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