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的产权到了如何处理 |
释义 | 房子的产权到了可以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房子的产权年限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一、房子的使用权限是多少年 房子的使用权限是七十年。房屋使用权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土地交易中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指所有者依法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权利。 二、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未办理续期手续,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交还土地使用证。另外,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三、农村房屋确权在哪查是谁名下 可以到当地国土部门查询。土地确权需要向向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确权登记之后,会颁发一个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这就证明是在你名下。如果没有说明还在办理中。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民集体,其它任何组织和公民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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