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纳税证明和完税证明的区别 |
释义 | 完税证明和纳税证明其实在实际工作中,理解上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但是从本质上以及从法律上严格来判断的话,二者还是有细微的区别的。纳税证明和完税证明的区别如下: 1、税的种类不同。 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完税证明的种类有:各种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以及其他完税证明。 常见的完税证明有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境外公司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车船购置完税证明、契税完税证明等。 而纳税证明种类有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环保税。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环保税、烟叶税船舶吨位税等。 2、具体程度不同。 纳税证明,记录了纳税人个人纳税情况的补充,包括纳税人每次的申报收入额、缴纳税额、税款所属期、征收机关和税款的入库时间等信息,让人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清晰明了。 而完税证明则没有详细列出具体的明细记录。 3、注重的方向不同。 完税证明更加注重的是税收环节上的整体性,代表着税收事项的完结。 而纳税证明只能说明税收事项的纳税过程,并没有突出整体税收的完结闭环,突出纳税这件事的结果。 4、开具部门不同。 完税证明由工商部门开具,而纳税证明由税务部门开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五条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四条所称完税凭证,是指各种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扣(收)税凭证以及其他完税证明。 未经税务机关指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印制完税凭证。完税凭证不得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 完税凭证的式样及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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