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岳阳市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 |
释义 | 2022年岳阳最低工资标准: 岳阳地区4月1日起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岳阳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740元/月、1550元/月两个档次,即: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1为1740元/月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临湘市、华容县、平江县、屈原管理区为1550元/月;岳阳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15元/小时两个档次。即: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为17元/小时;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临湘市、华容县、平江县、屈原管理区为15元/小时。 岳阳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执行时间及范围 1.执行时间 岳阳市2022年月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时间从2022年4月1日开始执行。 2.范围 岳阳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之与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022年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湖南省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6号),决定从2022年4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分三个档分别为1930元/月、1740元/月、15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1日制劳动者)也相应设三个档,分别为19元、17元、1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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