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无因管理 管辖地
释义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他人利益而管理事务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无因管理的案件通常应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当事人有协议约定管辖的,可以根据协议的约定确定管辖法院。如果没有协议,则按照法定管辖的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无因管理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自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之日起,或者自被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利益受到管理之日起,三年内可以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3 10: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