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股东会对增资扩股提出决议; 2、董事会制定增资扩股方案; 3、股东会或董事会对增资扩股方案作出决议; 4、履行审批程序,公司就增资扩股事宜向上集团公司及上级国资委申报批准; 5、资产评估审计:由其产权持有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按规定程序予以核准或备案; 6、谈判磋商、签订增资扩股合同; 7、缴纳出资; 8、验资; 9、召开股东会增选董事、监事、修改章程,改组管理层; 10、工商变更登记。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条件 主发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持续经营3年以上,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盈利,近3年累计净利润在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2、原则上实施本项目投资后长期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60%。 自然人作为主发起人应具备条件 1、拥有发起出资的经济实力,具有一定的实业背景并在所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出具相应的有效证明。 2、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从业记录和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二、关于国有公司增资扩股问题的法律分析 增资扩股的程序相对简单,各股东按照《公司法》及国有公司增资扩股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等相关程序即可。但是想通过增资扩股而不改变国有企业性质,恐怕难以规避。 国有股权下属公司增资流程必须经过四个步骤: 1、股东会对增资扩股作出书面决议; 2、董事会制定增资扩股方案; 3、股东会或董事会对增资扩股方案作出决议; 4、公司就增资扩股事宜向上集团公司及上级国资委申报批准。在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决定过程中,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应当委派股东代表行使表决权。如果增资幅度过大,使得非国有股份超过总份额的50%,则可能会涉及国有企业改制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