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60后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
释义 | 1.60年代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夫妻,在法律上属于事实婚姻,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离婚。 2.双方共同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证。 3.双方不能补办离婚证的,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一、民政局开具离婚证明可以吗 关于离婚的证明,如果当时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的离婚,可以向民政局或者档案馆查询并要求出具离婚证明,如果是通过法院离婚的可以去法院档案室查询。如果当时协议离婚的,可向民政部门申请开具证明,如果是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可向法院查询判决或调解书。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即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坚持不离,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但是如果可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离。原告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半年之后可以再次起诉,一般法院会判离。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平均分配,个人财产归自己所有。 二、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夫妻有两种方法来协议离婚: 1、一种是带上身份证到发证的婚姻登记处(结婚窗口)查找结婚登记档案,婚姻登记部门出具查档证明,当事人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查档证明和三张大两寸合影相片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也可以到存档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发结婚证。补好结婚证后,双方便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证。 2、另一种方法是不需要补办结婚证,直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三、离婚证丢失怎么复婚 离婚证丢失后,可以这样复婚。例如:要带着离婚协议书、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到原来办理离婚证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办理复婚手续的时候,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要亲自到场,需要带上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到双方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办理了离婚证补办手续之后就可以复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