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大学生退役复学的,军事技能以及军事理论等课程,可以免予考试。实行大学生入伍,一次性的奖励金制度,按照本科生七千元、专科生五千元的标准进行发放。对于一部分高校、行业高校、外省高校入伍大学生奖励金,应该由省级的财政进行负担。民办大学生奖励,由当地市级财政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四十七条:国家保障军人享有符合军事职业特点、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资、津贴、住房、医疗、保险、休假、疗养等待遇。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女军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军队应当根据女军人的特点,合理安排女军人的工作任务和休息休假,在生育、健康等方面为女军人提供特别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