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法制大队是干什么的 |
释义 | 公安局法制处,是公安机关的综合性职能部门,是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劳动教养审批案件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案件的办案部门。法制部门是领导公安法制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推动公安法制建设的专门机构,简称:公安法制部门。 法制科是把握调研省内督抚管理权限内的各类单行法及行政规章;把握调研省内行政部门以上沿习以及利与弊。派出所法制科,是公安部门的综合型工作部门,是内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主管机构,是收容教养审核案子和行政裁决.行政诉讼法及其国家赔偿案子的执法单位。公安机关内部执法检查监督,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取保候审等案件办理环节的审核。民警的法制培训,为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和执法民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公安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会签。指导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听证、赔偿案件的办理。劳教案件审批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法治宣传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处置。 公安局法制科的主要职责如下: 1、公安机关内部执法检查监督,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2、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取保候审等案件办理环节的审核; 3、民警的法制培训,为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和执法民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参与公安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会签; 5、指导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听证、赔偿案件的办理; 6、劳教案件审批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 7、法制宣传; 8、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处置。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四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下列情形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一)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 (二)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三)人民法院管辖的自诉案件。对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四)军队保卫部门管辖的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五)监狱管辖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 (六)海警部门管辖的海(岛屿)岸线以外我国管辖海域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对于发生在沿海港岙口、码头、滩涂、台轮停泊点等区域的,由公安机关管辖; (七)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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