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商年检怎么办理,办理资料有哪些 |
释义 | 年检基本程序为企业申请、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它有关材料,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审核年检材料,企业交纳年检费,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登记主管机关发还企业营业执照。 年检须提交文件,有年检报告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工商IC卡,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提交不包含以上所列第三项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的公章。 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不足一个会计年度新设立的企业法人和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出资期限到期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验资报告。 登记主管机关要求进行验资的其他企业,也应当提交验资报告。 持有《免检证书》的企业免于提交审计报告。 一、免于年检的企业类型 1、在6月30日后仍未年检的企业,由行政机关指导告诫企业在一个月内参加年检。此期间材料齐全予以年检,免予处罚。 2、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已到期的,由行政机关指导企业换发执照,予以年检,免予处罚。 3、企业年检时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期限到期,由行政机关指导企业将相应的经营范围撤消,办理变更登记;或指导企业办理相关的延期手续。当条件符合后,再予以年检,不予处罚。 4、企业修改章程,变更董事、监事、经理没有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由行政机关指导企业,到登记部门备案后,予以年检,不予处罚。 5、设立分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由行政机关指导企业到登记部门备案后,予以年检,不予处罚。 6、在年检时发现企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时间未超过3个月的,由行政机关告诫企业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办完后,予以年检,免予处罚。 7、企业擅自迁移住所或增设经营场所,但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由行政机关指导企业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办完后予以年检,不予处罚。 8、企业擅自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由行政机关指导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办完后予以年检,免予处罚。 9、企业擅自变更注册资本(金)未办理变更登记,时间未超过3个月的,由行政机关告诫企业整改并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后予以年检,免予处罚。 10、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由行政机关指导企业更正错误,予以年检,不予处罚。 11、在牌匾、招牌或经营过程中,将名称字号简略或增加字样、名称字号但无实质性变化,对其他企业名称或注册商标也不构成侵权的,由行政机关指导企业更正错误,予以年检,不予处罚。 12、企业的主管单位或股东与登记情况不符的,由行政机关指导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办完后,予以年检,不予处罚。 13、企业提供的年度财务报表、房产证明等企业报送的材料如有虚假问题,由行政机关指导企业改正错误,待企业提供与实际情况一致的相关材料后,予以年检,不予处罚。 法律咨询: 网友:年检日期是什么时候? 律师: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3月1至6月30日,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应当于6月30日前到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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