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可以不把财产给孩子吗 |
释义 | 可以不给,父母对自己的财产有处分权。 1,父母可以立遗嘱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并且可以指定由任何一个或者几个子女继承,也可以指定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遗嘱中未分配遗产的,应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一、遗嘱怎样可以指定一人继承 指定一人继承的遗嘱的写法: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指定将遗嘱交由一人继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财产中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 3、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4、遗嘱中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二、怎样写遗嘱才有效? 这样写遗嘱才有效: 1、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即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立遗嘱不公证是不是有效 立遗嘱的人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能力就是有效的,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没有遗嘱能力,所以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的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以遗嘱人最终在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胁迫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没有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的,应当在处理遗产时,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部分可以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遗嘱内容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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