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票会退市的情况: 1、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则退市; 2、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则退市; 3、上市公司股东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均低于2000人,则退市; 4、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退市; 5、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退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