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的形式有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两种,当事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补偿形式。如果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应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与政府提供的房屋的差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