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司法机关在接到人民群众现场报案后,会当场制作受案登记表、报案笔录,记录报案人对事件的陈述。必要时会录音录像,并给报案人出具受案回执,告知案件受案情况和进展查询方式。 法律分析 律师解析 有记录。司法机关在接到人民群众现场报案后,会当场制作受案登记表、报案笔录,对报案人对事件陈述的实际情况进行记录,必要时会对接受案件的过程录音录像,经报案人阅读无误后签名保存,并且给报案人出具受案回执,告知案件受案情况以及案件进展查询方式、联系方式等。 拓展延伸 报警记录核实服务 我们提供专业的报警记录核实服务。我们的团队由经验丰富的律师和调查人员组成,能够迅速准确地核实报警记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通过仔细研究案件细节、收集相关证据和调查相关证人,我们确保提供客户所需的准确信息。我们致力于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公正的处理和解决方案。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我们都提供高效、可靠的报警记录核实服务,以满足客户的需求。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结语 我们是您可信赖的律师解析团队。司法机关对报案人的陈述进行准确记录,并提供受案回执,确保案件进展和查询方式清晰可见。作为专业的律师编辑,我们提供报警记录核实服务,通过调查和收集相关证据,确保客户获得准确信息。无论您是个人还是企业,我们都致力于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提供高效可靠的解决方案。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 规定,报案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受案登记时注明,并为其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