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异地转学籍流程: 1、确认学籍:带上户口薄到当地中心学校教务处,由校方登录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确认学籍。 2、接收方网上申请:确认学籍之后由接收方网上申请学籍转移。 3、转入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接收证明并盖章:由当地教务处开具学籍转移证明并加盖公章,此证一式4到6份,全部盖齐之后交各单位存档备案。 4、转入地方教育局盖章:将转学证明交县级教育单位盖章。 5、转出学校及教务处盖章:转出学校(在读学校)及当地教务处加盖公章。 6、转出地教育局盖章:转出地县级教育局加盖公章。 7、上交存档:所有转学证明盖完章之后,转出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教育局;转入地教育局,教务处及学校每个单位交一张存档备查。 8、网上转移学籍:所有证明交齐之后,由转出学校在学籍网上同意转入学校的网上申请,然后再由转入学校确认接收之后即可。 法律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条 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