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户口落户政策细则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厦门外来人员落户政策 1、持有厦门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至少满5年 2、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年; 3、有固定职业并签订劳动合同; 4、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租房不算); 5、无犯罪证明。 法律依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 放宽在我市居住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落户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持有我市居住证(暂住证)连续满5周年、在我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且在本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我市。 第三条 调整完善我市有关落户政策 (一)调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取消被投靠子女属独生子女的限制。 (二)调整完善市内户口迁移政策 户口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且满5周年的居民,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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