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房屋时如何申请抵押贷款 |
释义 |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购房人在支付首期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支付余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银行作为担保。抵押登记是抵押合同生效必备的手续,形式根据房屋所有权证书或预售商品房抵押的不同而异。抵押人需提供相关证件办理抵押备案手续。房屋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房屋作为债权担保,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房屋并优先受偿。房屋抵押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分析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贷款银行与抵押人签订抵合同后,双方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是抵押合同生效必备的一道手续。从抵押登记的形式来看,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抵押的,登记机关是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预售商品房在抵押权设定时,抵押人并未获得《房屋所有权证》,抵押人对预购的商品房享有的权利是一种期权,因而,贷款银行和抵押人可持依法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期房)办理事会抵押备案手续。在办理抵押备案手续时,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顶售许可证》。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再正式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什么是房屋抵押呢 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权,将这个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去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用这个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这个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房屋抵押就是一种具体的抵押的方式,指的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了保证债务履行而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或享有处分权的国有房屋提供出来作担保,如果说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利依法处分抵押的房屋,并且在处分的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结语 购房人通过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将所购商品房作为担保向贷款银行申请贷款。在签订抵押合同后,双方需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确保合同生效。抵押登记形式因情况不同而异,对于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在证书上做他项权利记载;对于预售商品房抵押,则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在办理抵押备案手续时,还需提供相关证件。房屋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以房屋作为担保,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房屋抵押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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