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上海 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可以通过中心网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也可以在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或者通过上海市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网上 办事 大厅网上办理。关于“上海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上海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一)线下办理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窗口首问负责人对申请审查并处理;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人审批; 4、告知申请人,并对受委托银行发出指令,将符合提取条件的资金转入职工在该行的借记卡。 (二)线上办理 在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或者通过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理。 二、上海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上海市 住房公积金提取 管理办法》 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 贷款 本息的; (四)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五)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 公房 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 遗赠 人提出申请); (十一)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对“上海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回答,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规定条件的,管理部应当自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提取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