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自动离职后又回公司索要工资,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工资。未支付工资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劳动局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还可通过诉讼途径追讨工资。 法律分析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三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 3、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员工离职后索要未支付工资,如何妥善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采取一系列妥善的措施来处理员工索要未支付工资的问题。首先,公司应该仔细审查员工的离职合同和相关的劳动法规,确保是否存在未支付的工资款项。如果确实存在未支付的工资,公司应该立即与员工进行沟通,并解释任何可能导致延迟支付的原因。 其次,公司应该尽快与员工达成一致,协商解决未支付工资的问题。可以考虑提供一种合理的解决方案,例如分期支付或提供其他福利补偿。在协商过程中,公司应该保持积极的沟通态度,尽量避免引发纠纷。 最后,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公司应该寻求法律咨询,并根据当地的劳动法规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这可能包括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总之,对于员工离职后索要未支付工资的问题,公司应该以合法、公正和妥善的方式处理,尽量避免引发纠纷,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结语 合法、公正、妥善处理员工离职后索要未支付工资的问题,是公司维护良好劳动关系的重要一环。公司应仔细审查离职合同和劳动法规,与员工积极沟通并解释延迟支付的原因。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提供合理解决方案,如分期支付或福利补偿。如无法解决,可寻求法律咨询并采取相应法律行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持积极沟通,避免纠纷,维护良好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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