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对“驾驶证被别人盗用扣分”的,经调查核实,行政复议后可依法变更或撤销原处罚决定。 驾驶证记分申诉流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对于违章判决不服的,可在接到判决书的60日内,向交管局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会在接到申请后的60天内,做出复议决定。 实际上,行政复议前,需要先处理违章,如果对违章有异议,可以直接到“事发地”管辖交通大队进行现场比对。 2、如果自己有证据,能够说服交警,那么违章可以直接被删除,如果不能则必须接受处罚。如果自己还是不服判罚,这时候就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了。 3、在去申请复议之前,先要把身份证和处罚决定各复印一份。驾照不需要复印。之后带上原件和复印件前往机构办理。 4、在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时,应把违章的来源去脉交代清楚,并把有疑问的地方着重描述。如果能找到处理不当的法律依据,那更是极好的,可以提高成功几率。此外,如果你有其他证据,比如视频或第三者的证词等,也可以一并提交。 5、行政复议提交后,你就可以回家等着最终决定下来了。是否能成功,还需办事机构的定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