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安康市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条件是什么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区自学考试考生如果在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中取得合格证书,可依规提交自学考试对应的课程免考申请,自治区自考委根据《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进行考生免考条件审核确认。
 二、安康市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89〕考委字011号,1989年6月13日发布实施)
 第十二条课程免考,由应考者向当地自学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正本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和成绩单等),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
 三、安康市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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