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遇到中介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的拘束力,是指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或者撤销支付令,也不得受理当事人对同一案件的再次起诉。同时,支付令对社会也产生普遍的拘束力。如果中介公司是暂时没有支付能力,或者是因为合同履行中当事人方存在过错,那么可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寻找对当事人双方都比较有利的处理方式。如果中介公司是恶意不按合同支付,建议尽快凭合同书依法向法院起诉,以免债权受到损害。 此时当事人应当保留证据,任何欠钱不还的民事纠纷案件,即使是公司欠钱也不例外,法院在审核后,发现证据充足的一般都会受理。对于债权人来说,欠钱的民事纠纷诉状,需要提交给债务人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若是提交错误,可能会增加债务纠纷处理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