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的手机号被恶意散布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一.当事人的手机号被恶意散布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对于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可对其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自身的手机号被恶性散播,若是能够找到源头将其解决最好。若是找不到的话,那么就先将这些骚扰电话的拦截打开。不过在这段时间里,定外卖或是用快递的话,还是需要动用其它的手机号才行。 当然,若是以上方法已经大致解决了问题,不会再对生活有什么影响了的话,那么就不需要急着将自身的手机号注销。相反,手机号散播对自身影响很大,但上述方法并没有丝毫用处。那么还是建议将手机号注销,更换新号。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