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撤资如何退还资金 |
释义 | 股东撤资如何退还资金情况如下: 1、股东出资后不得撤资,如果股东想退出,须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或者公司清算加以实现; 2、就股权转让而言,一是其他股东收购该股东的股权,二是该股东将所持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股权转让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就公司减资而言,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该股东减资从而退出公司; 4、就公司清算而言,股东会做出解散清算的决议,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后,公司还有剩余财产的,则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公司予以注销。 股东变更流程如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综上所述,股东一般不可以撤资,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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