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 公司法 》明确规定股东是不能随意撤资的,因为股东一旦对公司履行完出资义务,就成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能随意抽回的,如果股东抽逃出资的话会构成 抽逃出资罪 的。但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转出:一为 股权转让 ;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 上市公司 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