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生产假药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下列处罚: 一、没收违法生产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三、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构成犯罪的,追究下列刑事责任: 一、生产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生产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生产的假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