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发票缴销”,也可以在搜索栏内输入“发票缴销”,点击搜索即可找到相关功能模块。 点击“发票缴销”进入到页面,我们需要选择缴销原因(丢失、注销、换版或其它),之后在纳税人结存信息会显示目前纳税人结存的空白发票,我们需要在发票缴销申请明细点击“增行”,选择缴销对象、发票种类,录入发票代码,选择缴销类型,填写数量,填写发票起始号码,系统会自动录入发票终止号码。所有操作完成后,点击左上角“保存”按钮,然后点击“提交”即完成发票缴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 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收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