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苏州生育三胎补贴生育津贴,其计算方式如下: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并由生育保险基金进行支付。生育津贴可以看做是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若是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则差额部分应当由企业单位进行补足; 2、领取生育津贴,必须满足女职员生育享受产假、或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女职工产假期满后3个月之内,即最长申领期限为分娩后8个半月; 4、男职工配偶一次性补助金,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