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个税扣除中子女教育一项应当填写好父母和子女的基本信息; 2、子女的学历教育阶段;扣除的比例; 3、扣除的方式; 4、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等内容。 5、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 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