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医保存折怎么办理 |
释义 | 北京医保存折需要由单位来办理。 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其参保单位应该于首次参保三个月后,在指定时间到指定银行为职工领取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存折。 医保存折的获取方式 情况一:之前有单位已经领取过,只是没有转交给个人,这种情况,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北京银行补办即可。(没有转交给个人也不用担心钱被取走,医保存折需要本人到北京银行激活后,才可以取款的)。 情况二:之前参保的单位都没有领取过,这种情况,可以联系最后参保的公司,由该公司办理领取,或者到新单位,正常参保大约两个月后,由新单位领取。(未领取之前,应该返的钱,每月也会正常返到医保存折的。) 参保单位经办人应持本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写明“办理领取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存折”、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及统一信用代码号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银行为职工办理医保存折领取手续。 北京医保存折每月返多少钱? 35岁以下职工:按缴费基数,单位部分划入0.8%+个人部分2%; 35-45岁职工:按缴费基数,单位部分划入1%+个人部分2%; 45岁以上职工:按缴费基数,单位部分划入2%+个人部分2%; 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97元/月划入; 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107元/月划入。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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