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公积金贷款方式 |
释义 | 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符合如下条件:1、借款申请人申请借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2、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3、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4、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5、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6、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贷款额度: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一、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一)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 (三)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四)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六)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七)商业贷款正常还款年含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八)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九)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十)所欠商业贷款清偿的处理方式。 1.申请人经原放贷银行同意,按放贷银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经办银行出具《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 2.申请人携原《商业住房贷款合同》、《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同意书》与《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贷款额度与年限后,交委托律师及经办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3.经办银行按照贷款发放的有关程序,办理贷款审核与发放手续。 二、无锡公积金政策 无锡公积金贷款条件:1)借款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任一公积金缴存情况:(1)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我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内不欠缴住房公积金;(2)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我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5)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6)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若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在还清第一笔借款之后的次月方可再次申请)。无锡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取如下几项的最小值:1、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一日晚12点的数据为准)的10倍;2、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3、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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