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事专用章是否为公章? |
释义 | 劳动合同的盖章方式及其法律效力:劳动合同上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大公司使用合同专用章,小公司使用公司公章代替。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签订后,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上的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需经用人单位授权,并经公安部门备案和公示后方可有效使用。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通常盖公章或盖合同章,劳动合同盖公章和合同章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通常大公司有合同专用章,小公司没有合同专用章,用公司公章代替。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签订后,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需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这些印章应当有效。但该印章须经过公安部门备案,并按公开的形式经过公示。 拓展延伸 人事专用章的合法性及使用范围 人事专用章的合法性及使用范围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事专用章是用于人事管理事务的特定印章,其合法性得到法律认可。人事专用章的使用范围通常包括员工入职、离职、晋升、调动等人事事务的处理。在使用人事专用章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章面清晰、真实有效,并且仅限于人事管理事务的办理。同时,人事专用章不应被滥用为公章,因为公章具有更广泛的法律效力,代表着组织的权威和意愿。因此,在使用人事专用章时,必须明确其合法性和使用范围,以确保合规性和法律效力。 结语 劳动合同盖公章和合同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大公司通常使用合同专用章,小公司则使用公司公章代替。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签订后,签字盖章后生效。人事专用章是用于人事管理事务的特定印章,其合法性得到法律认可。在使用人事专用章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章面清晰、真实有效,并且仅限于人事管理事务的办理。人事专用章不应被滥用为公章,以确保合规性和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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